兴仁县新农保的参保指数四月份均比上月翻二倍以上
截止2010年4月底,兴仁县参加新农保的人数是12988人,其中: 农业户籍参保人员12522人,城镇居民466人参保;参加新农保的人数比3月份3670人增加9318人,增加71.74%。共收取新农保参保金101.68万元,其中:农业户籍的参保金92.44万元,城镇居民参保金9.24万元;基金征缴比3月份38.42万元增加63.26万元,增加62.21%。发放基础养老金的人数是5216人,其中:农业人口4827人,城镇居民389人,发放人数比3月份1057人增加4159人,增加79.74%。发放基础养老金累计109.66万元,其中:发放农业人口的金额103.77万元,发放非农业人口的金额5.89万元;累计发放比3月份20.19万元增加89.47万元,增加86.22%。其主要措施:
一是政府重视。落实责任,是工作开展好坏的保障,为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新农保征缴、扩面责任状,作为年终对乡镇、街道的目标绩效考核之一,并对这5个月开展试点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完不成任务,影响试点工作进程的,县委、县政府启动问责制度,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农保制度了解不够深透、存有疑虑和担忧的状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讲透意义,讲明政策,讲清规定。宣传时,注重针对性,既全面宣传新农保政策,又结合农民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宣传“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真正起到解疑释惑的作用。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充分利用宣传单、横幅、标语、板报以及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效果。注重实效性,深入乡镇、车站、广场、村户、学校,通过分析典型事例介绍等办法,使村民易于理解,乐于接受。
三是解决社保经办人员和基础设施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在全县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86人,按照县里制定的招聘方案将经办人员分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各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仁府发〔2009〕62号)要求,夯实基础设施,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优化办事程序,加快完善网络建设,并在辖区的各行政村配备村级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