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经贸局国庆前夕开展安全检查
兴仁县经贸局国庆前夕开展安全检查
为确保全县经贸系统在国庆期间和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出事故,根据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仁府办发[2009]228号)、《关于印发兴仁县“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府办发[2009]219号)和2009年9月19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9月21日至24日,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经贸系统,特别是民爆、成品油经营、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9月19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开展全县经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由纪检组长王选益负责,局安全检查站、县石油公司、县物资供应公司配合,主要负责对全县辖区内的民爆、成品油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二组由副局长郑代新负责,局生产技术股、所属工业企业配合,主要负责对局所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三组由副局长包荣华负责,局贸易市场股、所属流通企业配合,主要负责所属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四组由副局长吴兴荣负责,局办公室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全县经贸系统所属工业企业、流通企业的环境卫生工作大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加油站储油区有高杆易燃植物,加油区不足20米的地方有个体商贩设摊经营和烧煤火卖米粉,检查组当场责令搬出和消除隐患;有的加油站内堆放有玉米杆和杂物,检查组责令当场清除,消除隐患。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经营,轻环境,检查组责成有关企业限期整改或立即消除隐患。其它企业未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每到一个企业,检查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安排好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国庆期间和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