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工会50万专项金帮扶困难职工
州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大力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品质和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今年将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困难职工的帮扶,以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帮扶对象主要是因下岗失业无经济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因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而交不起学杂费的高中学生和考取大、中专院校无路费的领取低保金的困难职工子女(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在帮扶之列);下岗失业无经济收入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因重病住院医治而缴纳不起医疗费用的;因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职工多次讨要未果需诉诸法律而无经济能力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而缴不起培训费的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以及职业介绍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有关费用需要援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帮扶补助的标准按照生活救助每人300元,助学救助每人500元,医疗救助每人1000元,法律援助每人700元,职工介绍每人200元进行补助。目前,2007年第一期25万元资金已经发放到位,第二期25万将在近期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