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解决贫困农民烧煤难
11月1日,普安县政府下发《普安县妥善解决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难的通知》,对农村贫困农民生活用煤实行优惠,各乡镇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生活用煤每户每年给予80―200元不等的补贴,切实解决贫困农民生活用煤难问题。
该县于今年出台了《普安县农村家庭生活用煤供应实施方案(试行)》和采取补助运费形式对7乡镇农民进行用煤补助的政策后,全县11个缺煤乡镇农民家庭生活用煤困难问题得到缓解,但由于国家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关井压产、关小建大、禁止私挖滥采等政策因素,导致部分产煤地区贫困农民生活用煤比较困难。再加上煤炭市场价格和运费上涨等原因,贫困农民“烧煤难”仍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从实际出发,决定对各乡镇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低保户)、年收入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和年收入在683―944元的低收入人口,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按照80―2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农村五保户人均80元/年,特困户(农村低保户)每户200元/年,绝对贫困户180元/年,农村低收入户每户120元/年,由各乡镇将解决贫困农民生产用煤对象和发放生活用煤补贴张榜公示后进行兑现。
据初步估计,实施该供煤方案,将为该县近9000户农民减轻生活用煤负担130多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