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突出重点整治污染
7月初,普安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结束,进入了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二阶段即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这次专项整治,是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从6月中旬起,利用5个月的时间分3个阶段进行。为确保顺利进行,该县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主要以4个重点开展工作。以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为重点,严格取缔县内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垃圾堆放物、畜禽养殖场,并对饮用水源有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整治,对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的依法关闭;以集中整治工业区的环境违法为重点,加强煤炭开采监管,整治煤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煤矸石、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对工业区内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以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为重点,组织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以化工、医药、冶炼、煤矿、金矿、造纸、公路等行业为重点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的违法违规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以集中力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烟尘污染、二氧化硫污染、饮食油烟污染、水泥粉尘污染等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