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加强措施抓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把防汛抗旱作为行政首长负责制,逐项落实行政领导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专管人员。
二是认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水库、水电站、防洪工程等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按照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度和补充。
三是加强管理,确保水库和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抓好水情预报、洪水调度和汛期查险抢险三个主要环节,实现四落实(领导、队伍、方案和物资),提高抗洪抢险能力。
四是组织协调,密切配合,科学防范,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完善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山洪灾害责任人,采取“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措施。
五是强化抗旱工作,确保用水安全。要全面掌握本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和过境水的基本情况,抓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变被动抗旱为主动抗旱。
六是加强汛期值班,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雨情、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灾情统计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做到发生险情、旱情、灾情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