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三措施落实农村两户养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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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一是明确财政预算比例。从2004年起,每年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安排0.3%作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社会养老保障金,逐年按0.1%递增安排,递增到2.5%止,以后每年按2.5%安排,设立专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严格发放标准。凡“农村两户”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领取基本生活费40元直至死亡,农村独生子女户为女孩的,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领取基本生活费50元直至死亡;“农村两户”对象死亡时,一次性发给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障金后,再补助500元安葬费。三是严格发放程序。由乡镇政府对“农村两户”逐户调查,造册登记,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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