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活动
按照州工商局、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州卫生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新闻出版局、州食品监督管理局等9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6月23日,由州工商局统一部署,全州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活动拉开序幕。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查处9种虚假违法广告:即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医生、专家的身份,介绍、推荐商品或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五是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六是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七是利用互联网、声讯、短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违法、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八是应当审批、备案而未审批备案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的各类广告;九是对商品作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以及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等。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州广告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州广告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