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通过县级验收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五改”(改电、改厨、改水、改厕、改厩)、“五通”(通电、通路、通水、通广播电视、通电话)、“五化”(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电气化)目标,普安县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于2004年3月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该项目共涉及代燃料户3128户,代燃料人口13252人,项目电站装机容量为3200千瓦。9月7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该工程目前已在12个方面收到良好效益:一是项目区生态保护面积为58827亩,其中:退耕还林面积为20268亩,保护森林植被面积和天然林面积为35471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088亩;二是项目区年减少薪柴用量5583吨、减少煤炭用量2127吨、减少秸秆用量2393吨;三是项目区内年减少有害气体2127吨×1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85.08吨,烟尘139.7吨,废渣489.21吨;四是增加灌溉面积1893.5亩;五是增加乡村公路160公里;六是项目区内约降低火眼病发病率的24%,降低氟中毒疾病发病率的15%,降低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的20%;七是项目区内10千伏供电线路建设与改造规模为32.015公里(主要是含代燃料电站电力输出工程),低压进户线建设规模为***.208公里,新增变压器32台,容量4270千伏安;八是改厨2972户,改厕168个,改厩30个,改房102栋;九是解决无电、缺电人口254人,改善和解决了621户2542人的自下而上环境条件及饮水困难;十是户均年减少砍柴(草)、运煤工日52个;十一是代燃料到户电价为0.19元/千瓦时,户均代燃料月用电量为108.3千瓦时,户均代燃料月用电费支出为20.58元,户均增加农民收入1273元;十二是项目区范围增加工农业增加值12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