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切实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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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一是加强编制管理。全州党政群机关补员,经同级编委下达编制计划后,一律参加全省组织的国家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统一考试,择优录用。二是加强户籍和档案管理。要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经学校同意可为其免费保管两年。三是加强收费管理。毕业生就业,不论就业去向,未经物价机关批准,一律不得收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收费的应从低限收取。四是加强工商证照管理。按黔府发(2004)18号文件规定执行。五是加强供给和劳动保障管理。从今年起对于毕业生就业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按不低于当地各县市劳动部门测定的最低劳动工资标准执行,具体由各县市政府自行决定。所有就业毕业生都必须纳入社会保险,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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