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系统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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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发布时间: 2017-07-12 |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建斌 0312-30711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毅0312-5061573 采购预算金额:707000.00 采购用途 : 警用无人机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为投标主产品(无人机)的国内生产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销售公司;所投无人机产品制造商须拥有无人机相关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1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货时间: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投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警用无人机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2-5061573 受理质疑电话:0312-5061573 备注:1、项目编号:BDTDZFS2017-69;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社保证明。同时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我公司备案。注: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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