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县提前完成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任务
为全面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拆锅炉拔烟囱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拆锅炉拔烟囱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肥乡县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计划拆除县城建城区10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国省干道两侧燃煤锅炉以及废弃的烟囱共计***台(根), 截止5月12日,已拆除锅炉(烟囱)41(台)根,提前完成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占我县计划拆除任务的***%。 为开展好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肥乡县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肥乡县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第一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4月8日,我县召开了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明确了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及拆除时限,并广泛宣传拆锅炉拔烟囱的重要意义。5月9日,再次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取缔重污染小企业工作调度会,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进山参加会议并作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乡镇和锅炉烟囱主管单位为拆锅炉拔烟囱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健全调度、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坚持三天一调度,五天一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拆除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环保局对拆除的锅炉进行常态监督管理,除改燃气或改电外,一律不得新建或重建,对擅自新建或重建的也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县将组织环保、工信、国土、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对拒不拆除的燃煤锅炉进行强行拆除。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做好督查,直至任务全面完成。5月底前,***台(根)烟囱全部拆除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