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邯郸市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邯郸市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认 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扩大)会议、市委八届五次(扩大)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以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全面落 实依法行政四项基本制度,坚持立法和执法监督两手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健康发 展。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完成立法任务。一是配合省厅重点推进《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立法。二是完成《邯郸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加快《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力度,完成市人大、市政府的立法任务。
各县(市、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厅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并按法定程序颁布实施。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一 是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意见》,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 查。二是坚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制度廉洁性评估,注重征求各方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 一发布。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 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职,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落实好与国务 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及时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二是对照我市自行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 行政监管事项目录,将涉及建设系统取消和下放接收事项,在网站、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进行公开,并将取消事项从现有保留事项目录中删除,下放接收事项予以增 补。三是全面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关取消、简化手续等 事项的办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四)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一是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严格依法审查,注重对复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按时审结率100%。 二是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做好行政复议案 例分析,适时开展以案说法。落实号省住建厅行政复议情况统计分析定期报送制度。四是通过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违法问 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大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检查和市场监管力度。一 是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检查内容涵盖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建筑扬尘、农民工工期拖欠等方面。要大力推动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明确执 法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执法情况报告、重点督察、执法巡查、执法约谈、年度考核、定期通报、典型案件 曝光等制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案例剖析培训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下大力培养执法队伍的骨干和工作典型。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修 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推行《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制作规范》。五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组织对本部门内部及下级部 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进行抽查,以评促改,切实提高案卷质量。六是要按照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 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 是继续在全系统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积极参与,并宣传发动企业开展创建活动,推进企业遵法守法,依法经营。二是根 据“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和立法、执法结合起来,增强普法效果。三是及时组织新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新法内容。四是组织 好“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启动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注册前及继续教育期间法律知识专题教育工作,提高注册人员依法执业水平。六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研究建立依法行政信息系统平台,研发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
(七)推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按照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二是启动数字信用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与省住建厅衔接的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评价体系和相关标准。三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针对不同失信行为,研究制定惩戒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