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环保局持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一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及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企业偷排偷放、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白天开夜间停等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要查实一起、严处一起。按照国家、省要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做好涉重金属、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强化后督察,促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环境应急和信访举报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废旧放射源送储。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让失心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严格执行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实差别化征收政策,对于超浓度、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建立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反馈机制。
二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将查处危废倾倒案件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点,加强危废监管能力建设,对涉及危废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规范管理台账,对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医疗垃圾、废水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所有医院的医疗垃圾、废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所有医院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县中医院、中心医院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完善医疗垃圾收储体系,严肃查处随意倾倒行为,实现医疗垃圾、废水无害化处理。
三是重点路段及“四小”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整治大广高速、106国道、邯临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重污染小企业及县域内“四小”企业摊点(小煤场、沙石料场、玉米收购加工点、棉秆加工点)。按照县城整治标准,落实棚化、仓化、覆盖、围挡、洒水等措施,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四小”企业(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