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禁燃禁放工作开出首例罚单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于丽静,通讯员张洋)09月22日9时,在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小区,庞某某的店开业,为图“吉利”,庞某某违规燃放两挂鞭炮,随后,双桥公安分局对庞某某处罚款伍佰元整的处罚。这是我市自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开出的首例罚单。9月29日,记者获悉,自我市在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划定区域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后,共查处三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我市公安部门将予以严惩。
8月31日,我市正式发布了《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要求,自9月15日起,在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划定区域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要求,自9月15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划定区域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通告》特别强调,对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12350(安监)。
《通告》自实施以来,我市公安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进行严查,但依然有个别市民存有侥幸心理,09月25日8时,双桥区迎宾路某小区某业主苏某某违规燃放六挂爆竹,公安部门依法对苏某某罚款伍佰元整;9月27日8时,郭某某在双桥区环城东路某饭店门前违规燃放鞭炮,公安部门依法对郭某某处罚款伍佰元整。公安部门表示,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十一’小长假是婚庆高峰期,为防止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加大了对街道、小区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市民平安过节,积极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节日气氛。”双桥公安分局民警介绍。公安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响应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在全市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承德的天更蓝,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
警方提醒,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查找到责任人,查清购货源头,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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