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河间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为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依据《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沧州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和《河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优化调整、工业污染防治与面源污染控制并重,把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与全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重点行业治理攻坚相结合,提前完成燃煤压减、过剩产能化解、重点行业工程减排、黄标车淘汰等年度任务,对可能影响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在会议期间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全面完成沧州市下达的有关任务,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有效保障会议期间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控制时间和范围
(一)控制时间
分两个阶段,即:会前阶段,2014年10月31日前;会议期间阶段,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
(二)控制区域
全市城区及20个乡、镇。
会议期间:按照省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启动预案的指令,当北京市将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AQI>200)时,迅速启动我市保障预案,按河间市统一要求,及时对9家工业企业落实限产措施(见***1),对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停工措施(沧州市重点监督检查11处,见***2)。
(三)重点控制污染物
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四)重点控制污染源
工业源:化工、制药、造纸、印染、橡胶制品、保温材料等行业;
扬尘源: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扬尘、各种料堆、散体物料运输等;
机动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加油站、油罐车;
其他污染源: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荒等。
三、重点控制措施
(一)压减燃煤量及燃煤污染减排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提前完成全市燃煤锅炉年度淘汰任务,加快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建设和分散燃煤替代工作进度;加大对入市煤炭的监督检测和煤炭市场监管力度;重点用煤单位要按规定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严查严处使用劣质煤炭。
会议期间:当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发布启动预案指令后,全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涉及民生和其它特殊用途外,原则上停止使用;燃煤锅炉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30%以上的污染物排放。
(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步伐。10月底前完成全年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工业排放控制。加大对石油炼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
会议期间:当市指挥部发布启动预案指令后,全市范围内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和完成改造尚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停止排放污染物;列入沧州市APEC会议期间停产、限产企业清单的9家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分别落实相关措施。
(四)移动源污染控制。加快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度,力争提前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市公安局要提前发布会议期间车辆禁、限行相关公告;市区全面禁行黄标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会议期间: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企业油气回收设施的运行管理,如发现运行不正常的,一律停止营业。
(五)扬尘面源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施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及时进行道路冲洗、洒水作业;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严格落实秸秆、荒草禁烧有关规定,确保会议期间我市不出现着火点。
会议期间:当市指挥部发布启动预案指令后,全市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料场料堆采取洒水、覆盖等控制措施,禁止渣土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六)监测监管及应急措施。加强空气质量的监测和预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实施;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会议期间:加强环境执法巡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实施停产、限产的重点企业和停工工地,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专人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高巨文同志任总指挥的河间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分指挥长,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和其他市直相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和其他市直相关部门成立相应保障机构。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各分指挥长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分别督导落实。市发改局负责督促落实控制煤炭总量、气源保障和清洁能源利用。市工信局负责督促落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煤炭管制、洁净煤配煤中心建设和散煤整治。市公安局负责督促落实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车辆禁、限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市环保局在负责督促落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指导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会同市气象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的同时,做好具体协调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落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督检查,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市城管局负责督促落实城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和散料堆场整治。市质监局负责督促落实煤质检测工作。市农工部负责督促落实秸秆、荒草禁烧工作。
在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常规工作的同时,会议期间接市指挥部发布启动预案指令后,市工信局按职责负责督促落实方案所涉及的9家工业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市住建局负责督促落实全市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对沧州市方案所涉及11处施工工地要确保落实到位。
2.各乡镇政府、管委会为各项控制措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并监督会议期间辖区内企业的停产、限产和建筑施工单位的停工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禁烧工作,按省统一要求发现着火点的乡镇,严肃追究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3.监察部门要对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监督,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和要求,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