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环境容貌整治工作4月份考核结果出炉
5月27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6S”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保定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保城字〔2013〕2号),市城市管理“6S”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4月1日至30日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打分排名,具体情况如下: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4月份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排名情况:第一名高新区、第二名南市区、第三名北市区、第四名新市区。依照《保定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根据考核情况,每月对南、北、新市区得分最高的区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的规定,由市政府给予南市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4月份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增速排名:第一名高新区、第二名南市区、第三名北市区、第四名新市区。
市直部门4月份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排名情况:第一名市园林局、第二名市交通局、第三名市公用事业局、第四名市公安局、第五名市住建局、第六名市执法局、第七名市市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