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三种情形下交通事故可领钱救急
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怎么办?肇事机动车没有参加交强险怎么办?肇事司机逃跑怎么办?据了解,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河北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并已于近日施行。
《办法》中指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需要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依法应当救助的,向承办单位立即发出书面救助通知、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并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需要使用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的,受害人的亲属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依法应当救助的,应当向承办单位立即发出书面救助通知、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并及时通知相关殡葬单位。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提取比例从交强险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资金;省财政拨付的财政补助;对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的孳息;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垫付费用;社会捐款;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