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核心提示:
根据市政府安排,从9月份开始,我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方案,整治范围包括市辖区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内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店;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桌、午托班等。整治重点包括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校长陪餐制”是否认真执行、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情况、校内外经营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向学校配送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等。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已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集中整治行动计划,督促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并对辖区学校逐个进行细致检查。集中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32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048家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946家次,组织各类学习培训130次,对1047名食堂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教育,4529名食堂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督促484家次学校食堂进行了整改,对80家学校食堂进行了行政处罚。
桥西区
该区根据辖区院校众多的实际,将“四查四看”作为整治重点。
“四查”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校长陪餐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四看”包括看学校食堂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清洁、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看餐饮具消毒保洁是否到位;看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看食品贮存管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据了解,目前该区食药监局已检查邢台医专、邢台市职业技术学院、邢台技师学院、邢台现代学院、邢台金华中学、邢台特殊教育学校、邢台市第一中学等20多所院校食堂,对2所院校进行了立案调查。
桥东区
桥东区食药监局联合区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城管局、卫生局、农业局召开专题会议,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整合多方面力量,对辖区51所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小摊点、零食店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该区联合检查组已对30所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规范整改;检查85户食品经营户并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建立购销台账;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60余处次,对53个流动食品摊贩进行了清查并登记造册,重点对邢台学院北门、市三中等学校周边的小摊点进行了整治。
沙河市
由沙河市食安办牵头,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整治。
在校园内,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校长陪餐制”,严把学校食堂进货关、加工关、储藏关。在校园周边,针对餐饮单位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流动食品摊点无证经营等隐患,下达监督意见书31份,严查学校周边食品小作坊使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行为,严查超市、商店销售使用“三无”食品、假冒伪劣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目前,已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31家,食品超市40家,学校周边小餐饮摊点15家。
同时,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将常见食物中毒类型、学生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写在校园内显著位置或宣传黑板上,吸引学生观看、学习。
隆尧县
该县将县域内所有学校分片划区,将执法人员、学校负责人进行明确分工,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责任分工一览表。根据责任分工表,实行网格化监管,由县食药监局和教育局联合,对学校食堂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检查学校食堂130余家,责令整改食堂102家。
对学校周边环境开展治理,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经营户的监督指导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城管部门通过宣传发动,对食品摊贩进行清理,同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每周不低于3次班后巡查和第1、2次做工作,第3次扣押物品的方法,使校园外环境得到治理。
南和县
对学校周边小餐饮整治严格做到三个“突出”:突出重点区域、突出监督检查、突出监督抽检。
根据三个“突出”要求,该县已检查学校周边小餐饮店18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三无”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予以没收或暂扣处理,抽检油条等面制品6批,同时对18家小餐饮店进行了备案管理、集中培训。
宁晋县
该县食安办全面分析当前辖区内学校食品工作现状,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每周整治工作进度表,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打破部门分工,由食安办牵头,组织食药监、工商、卫生、盐政、教育等部门在全县各级学校开展拉网式排查,现场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暂停营业,确保不漏一户。
实行了县食安办主任每周调度制度,极大调动了部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整治进度大大加快。目前,已检查学校食堂32家、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325户,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35份。
清河县
对各类学校食堂以及周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餐饮服务场所是否符合标准,内外环境卫生情况;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食用油、米面、肉及肉制品、散装食品、奶制品、食盐等常用食品的进货渠道等。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群众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市教育局:2233000;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市公安局:110;市供销盐政处:26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