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探索实行全员办案制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为有效***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量大人少、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饶阳纪委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在人员不增、编制不加的基础上,根据查办案件工作需要,探索实行全员办案制,实现了攥指成拳齐发力,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量。
“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不足,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实行全员办案制,将有限的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不仅调动了委局机关谋事、干事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该县纪委一名副书记感触良深的说。
出台相关制度,务求行之有据
在深入调研、理清脉络,集体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纪委领导干部办案联系点制度》,成立9个分包小组,由班子成员任组长,分包全县9个乡镇区。该制度在设计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着眼全局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同时紧密结合各乡镇区实际,根据纪委机关不同人员的特长,进行科学分组分配。
明晰定位职责,确保担当履职
要求分包小组紧紧围绕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这个总目标,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全面履行主办县纪委领导交办所包乡镇案件、领办县纪委领导交办的领办案件、协调指导县纪委领导交办的所包乡镇纪委跨区域交叉办案和督促指导所包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等四大主责,同时对分包乡镇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力量统一调度,提升办案效率
打破以往只有案件监察室查办案件的局面,强化党风政风、宣教等科室的办案职能,对受理的信访件,实行分类处置,进行分解分工,把委局机关全体干部推向办案工作第一线。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由案件监察室集中“优势兵力”重点查办。分包小组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从党员干部各种“小事小节”问题抓起,加强对干部生活小事的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实行全员办案制,是我们充分调研、反复酝酿的一次探索。今后,还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在与县域实际的结合上、与部门实际的结合上,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实一些、更细一些、更深一些,以制度确保成果,以成果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艳春说。
组织和制度创新,一直是饶阳纪委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饶阳纪委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创造性的开辟“一委一网”(一委即村民监督委员会、一网即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组织“两个责任”考核;纠正“四风”,探索建立作风纪律检查“三个不固定”工作模式(检查人员不固定、检查时间不固定、被查单位不固定)……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强力支撑。(曹燕英 尹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