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战果通报
截至10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新立刑事案件7199起,侦破刑事案件11315起,移送审查起诉287件。刑事拘留3571人,执行逮捕1436人,移送审查起诉372人,行政拘留1492人,投案自首451人,抓获网上逃犯1559人。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123件1581人,提起公诉案件897件1242人。新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渎职犯罪案件5件11人。
全市法院系统共判决案件1133件。判决被告人1500人,其中包括死刑、无期徒刑24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427人。
阜平县检察院批捕3名强迫交易犯
9月25日,阜平县公安局提请逮捕3名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嫌疑人。阜平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侦监干警加班加点阅卷提审。经查: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辛某伙同孟某、毕某成立阜平县某某物流公司。3人多次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过往的邢台车辆购买自己物流公司的月票,获取非法利益。今年7月15日,因非法收费起争执,殴打两名邢台大车司机致轻伤。阜平检察院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情节严重,其犯罪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9月30日,阜平县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将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高阳县检察院批捕3名抢劫绑架犯
7月15日21时,高阳县杨某某、常某某、李某某3人驾车将受害人冯某某劫持,并抢走其随身携带的几十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后心有不甘,遂产生绑架意图并将冯某某控制,多次要求其给家人打电话索要钱财。最终,3人收到10万元赎金后将冯某某放走。8月20日,高阳县公安局将杨某某等3人抓获,9月9日,提请批准逮捕。高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3人的行为不仅涉嫌绑架罪,且在绑架前曾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受害人冯某某财物,涉嫌抢劫罪,9月15日对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绑架罪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