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推进我县征收(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新一轮更新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我局代容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书面意见和建议请寄至容县经济开发区金点子实业A4栋,容县征地服务中心收,邮编537500;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rxzsg01@163.com。
***: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