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实施首月已有人触雷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我县对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水库实施禁渔期制度。自3月1日以来,忻城县渔政执法人员加强禁渔期宣传,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禁渔期短信7.6万条;出动宣传车19辆(次),执法人员78人(次),深入村屯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广播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禁渔期制度宣传;同时加大沿河沿江常规巡查、夜间巡查,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种非法捕捞行为。
然而,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存在侥幸心理。3月17日欧洞乡里苗村民廖某某和覃某某在欧洞村洛寿河段实施电鱼捕捞时,被当地欧洞派出所当场查获,现场缴获电鱼工具两套,渔获物0.31千克;3月16日覃某某在清水河高速路附近河段电鱼时,被城关派出所当场查获;3月28日黄某某在红渡镇岜毛屯古蓬河段电鱼时,被红渡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敬告捕鱼爱好者,电鱼机、地笼网是禁用渔具,永久禁止使用,请自觉遵守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积极保护渔业生态资源。
图为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各村屯广播喇叭
图为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各村屯张贴通告、悬挂横幅
图为覃某某和黄某某非法电鱼指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