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开庭审理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廖传盛受贿案
4月28日上午,苍梧县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萧夏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廖传盛受贿一案。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罗华庆出庭支持公诉。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被告人廖传盛在羁押场所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受审。
庭审现场
苍梧县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萧夏担任本案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廖传盛在担任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推进、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570万元(其中70万元尚未实际给付)。廖传盛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廖传盛通过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500万元。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罗华庆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廖传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廖传盛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廖传盛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廖传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萧夏审判长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归纳庭审的争议焦点,并组织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告人廖传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梧州市纪委监委、市产投公司、被告人家属代表等20多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旁听庭审。
此次庭审由苍梧县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职,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有条不紊、规范高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流畅有序。这既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又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