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主体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 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8〕67 号)”有关规定,对我区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奖补。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林超英1人予以奖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具体情况附后)。群众如认为公示人员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3—3550296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国家法律保护。
***:雁山区申报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主体审核情况表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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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申报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主体审核情况表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市场主体名称 | 经营场所 |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 | 奖补项目 | 奖补金额(元) |
1 | 林超英 | 雁山区一九九八饭团餐饮店 |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云塘新村理工大学对面左邻关社付右邻关正文前邻关忠来后邻关明红(空地)的房屋2层9号 | 2021年3月3日 | 农民工创业奖补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