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2023年3月27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及对象
(一)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对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市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市委第二巡察组:市民政局(含市社会福利和救助中心、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市殡仪馆);
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应急管理局(含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减灾救灾中心);
市委第四巡察组:市档案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市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市机构改革研究和保障中心)、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含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二、巡察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线上反映或邮箱等渠道与市委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来信来电来访反映
1.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五楼、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三段五合一机构(1楼社保中心);
反映电话、电子邮箱:181****3905;lcdyxcbzyj@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2.第二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大东街***号政府4号楼门口;
反映电话、电子邮箱:181****5152;lcdyxcz1@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3.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大东街***号政府2号楼2楼楼道处;
反映电话、电子邮箱:181****8097;lcxcbdsxcz@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4.第四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三段88号3栋(隆昌市档案馆大门右侧)、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95号(公证处二楼会议室右侧)、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大门右侧;
反映电话、电子邮箱:173****1057;lcxdisixcz@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二)线上反映
扫描“隆昌巡察”二维码,点击“在线反映”进入反映页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邱学章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