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路联合保畅通携手联动显成效——合浦公路养护中心警路联合联动工作纪实
为提升合浦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各项服务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合浦公路养护中心坚持创新发展新理念,缔造优质服务新思路,主动与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接协调。共同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护路产为出发点,经多次组织研讨和结合路况实际情况,创新建立《警路联合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以“联合平台、联合保路、联合巡查、联合整治、联合宣传”的五项联合措施,形成管理合力,体现职能互补,联合联动机制初显成效,全力打造“畅、安、舒、美”公路通行环境。
一、联合创建警路联合联动工作平台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交通管理大队和养护中心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中队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统筹创建警路联合联动工作平台,第一时间共享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等突发事件信息,实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处置,有效避免二次事故隐患及事故引发的大面积拥堵情况。联合加强节假日、恶劣天气、工程建设等交通组织管理,为合浦区域性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1年期间,养护中心在夜间配合处置G228线K6627+950处因小型货车侧翻造成机油撒漏公路等应急事件5起,在白天配合处置G209线K3657+550处车辆相撞造成油污路面等应急事件3起,累计投入机械18台次、人员106人次,清运煤渣35吨,清理碎石等洒落物3320平方米,清洗油污1026平方米,调集细沙和石粉428立方米。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响应处置有条不紊,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联合推进“警路保”路产赔修新模式
面对逐年上升的交通车流量及阶段性频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路产损坏情况时有发生,单一部门面对路产修复管理面临着追责难、赔修难、定价难等问题,无法及时更换或维护损坏的公路附属设施,导致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工作收效甚微。交通管理大队和养护中心创新推进“警路保”三方合作路产赔修新模式,由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因交通事故、路面撒漏等行为损坏路产相关设施进行定责,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原状;养护中心负责依据有关规范要求,对损坏的路产设施修复情况进行质量监督、验收工作;保险公司负责对责任方路产损坏情况进行核价赔付。路产赔修新模式清晰划分职责,快速理赔修复损坏路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021年期间,由交通管理大队责令相关责任人通过保险赔付、自行修复等方式,修复因交通事故损坏路产并经养护中心验收合格共8起,及时有效挽回路产损失累计金额66090元。其中保险赔付3起,保险赔付金额18090元;车主自行修复5起,修复损坏波形护栏160米,路肩墙26余米,修复金额合计48000元。
三、联合开展警路巡查
落实公路日常联合巡查工作机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联合开展对辖区公路事故易发路段、桥梁、弯道、工程作业区、村庄学校等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推进落实道路各项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按时完成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办等重点监督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极大提升道路通行安全系数。
2021年养护中心累计投入资金90.8486万元,更新设置道口桩736根、标志牌256块,更新路面普通标线5699.23平方米,增设振动减速标线1969.6平方米、人行横道923.4平方米,维修更换波形防撞栏板252米。
四、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
围绕合浦县各乡镇过境公路里程长、人为占道易堵塞交通等特点,重点整治路域环境突出问题,联合制定路域环境管治长效机制,以交通管理大队为执法主体部门,养护中心调配养护人员和机械协同配合,重点整治沿线公路两侧非法乱占乱建、占道行驶堵塞交通、超限超高运输、路面撒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以实际效果提高道路安全系数。
2021年开展联合路域环境整治10次,养护中心累计投入机械25台次、人员75人次,拆除违法建筑78平方米、非法标志标牌133块。
五、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交通管理大队与养护中心通过研判现阶段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特点及沿线各乡镇交通安全实际情况,联合组织开展“交通法规进校园,普法教育促平安”“送法进村入户”等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联合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次,悬挂宣传横幅38条,制作宣传板报6版,接受咨询18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60份。
在公馆镇盐田小学内,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走进校园暨“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通过生动地讲述“小行为大事故”等交通安全事故真实案例,展示彩色漫画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版报和发放《给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向全体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爱路护路、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同时向全体在校学生捐赠102套书包、笔盒等学习用品,向学校食堂捐赠一批食用油、大米等生活物资。在石康镇十字路村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座,向村委干部、沿线群众进行宣讲公路法律法规、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知识,同时派发安全头盔30个,正确引导群众树立安全出行、爱路护路的观念意识,共同营造全社会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