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平南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组织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精神,我县需要开展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的申报工作,为此,请各乡镇(街道)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县开展水稻机械化育秧(包括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采用移动式水稻浆泥芽谷联合播种机进行播种育秧)、水稻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水稻机械化高效植保、水稻机械化烘干、水稻机械化秸秆还田,大豆机械化播种、大豆机械化收获等玉米、红薯、马铃薯等粮食、油料作物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机户等)。
二、申报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31日(第一批申报),其他批次随来随申报,分批次审核、公示、公布。
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1.申报书;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4.合作组织的提供对公帐户(个人的提供信用社卡折)复印件;5.开展各项服务的机具***复印件(或机具相片)等证明材料。
四、补助标准:以自治区下达的项目资金和《平南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为准同一地块同一作物已享受其他项目作业补助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补助。同一田亩的最高补贴标准为单季不超过130元/亩、双季不超过300元/亩。
申报对象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分批公布服务主体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小兰 联系电话:7808493。
***:平南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申报书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