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公开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202****70144)整改情况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港西三路以东,海祥路以北附近长期存放大量脱硫石膏,部分存放在没有门窗的废弃厂房内,厂房东侧露天堆放大量脱硫石膏,未覆盖未做防渗透措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9月8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点为东营今安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今安龙公司由于资金问题尚未建成,现有办公楼、厂房等部分设施。该厂区存放的脱硫石膏,是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在烟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与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处置脱硫石膏。恒基伟业建材公司租用今安龙公司厂区临时存放脱硫石膏。
2.该厂区西侧共有2处厂房,建筑面积11681.74平方米,为钢结构框架,四周为实体建筑墙体,尚未安装门窗,厂房顶为防雨顶棚,厂房内地面未硬化,2处厂房内共存放约2万吨脱硫石膏。厂房东侧建有约4500平方米的室外临时储存场地,存放约2万吨脱硫石膏,储存前对底部进行了压实整平,并铺设了2层土工布进行了简易防渗,对顶部采取了“土绒布+防尘网”进行覆盖,不符合固体废物防渗漏要求。
三、目前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对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储未采取防渗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对该处存放的脱硫石膏制定管控处置方案,责成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监督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将厂区(今安龙公司)内的脱硫石膏规范处置。目前,脱硫石膏已全部处置完成。
2023年3月10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202****40255)整改情况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大唐山东公司所属东营电厂、滨州电厂多次发生脱硫石膏处置违反环保法、固废法,违规处理、运输、堆放,危害自然环境,被环保部门处罚后依然我行我素。
二、调查核实情况
9月25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大唐山东公司所属东营电厂”实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该公司烟气脱硫产生脱硫石膏,与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处置脱硫石膏。恒基伟业租用东营今安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东营市元康化工有限公司厂房院落临时存放脱硫石膏。截至2021年9月24日,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项目分公司共产生脱硫石膏144950.61吨,全部由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收集,其中外售24976.84吨,其余暂存在上述两公司厂房院落内。其中约2万吨脱硫石膏暂存在今安龙公司厂房东侧室外,储存场地不符合固体废物防渗漏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开发区分局已于2021年9月9日依法查处。
2.恒基伟业已委托青岛德泰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对脱硫石膏贮存场编制场地管控处置方案,对贮存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目前,该公司已对露天存放的脱硫石膏采取全面覆盖,做好防渗漏、防扬撒、防流失措施。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督促青岛恒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按方案进度处置不符合储存标准的脱硫石膏,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成。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