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子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省综合专家库区域库十堰等12个区域的评标专家实行“同等专业水平”资格条件的批复》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提高评标专家专业素养,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现就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进入“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子库的评标专家,采取自愿原则,专业设置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等领域,专业名称及分类以《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为准。取得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满8年可申报评标评审专家。
二、申报准入条件
(一)申报进入竹溪子库的评标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职称(含对应的职业资格)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年龄在68周岁以下;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软件,适应电子评标的要求;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各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准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省综合专家库子系统”(https://www.hbggzyfwpt.cn/zjfw),在线填报、打印《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见***)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二)申请人扫描上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股进行现场核验。审核时申请人需提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和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存档。
(三)通过县公管局初审合格的专家,再由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审核过程及结果生成图片文件存入评标专家电子档案,审核通过的专家一并纳入监管部门管理、培训、动态考核。
(四)申报人可通过评标专家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的申报进度、审查结果。
四、其他
(一)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十堰区域库竹溪子库专家的准入与退出、权利与义务、抽取使用、考评、培训、劳务费标准与发放等,按照国家和我省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竹溪子库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
(三)首次申请人最多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四)因专家库管理系统更新升级,本次征集的专家进入的“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为新系统(简称新库),2019年原“湖北省综合专家库竹溪子库”的评标专家须按本公告条件重新办理新库入库申报手续,2023年5月底原竹溪子库将停止使用,届时没有申请进新库的专家视为自动退出。
(五)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底。
咨询单位: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股(竹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719——201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