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启动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近日,区社保中心联合区医保分局组成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考核工作。
一是考核范围有明确。此次年度考核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贯彻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约医疗统筹等政策,执行定点管理协议等相关情况。
二是考核程序细部署。此次年度考核分为动员培训、自查自评、对照评分、申诉反馈四个阶段。区社保中心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动员培训,详细解读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要求。
三是考核过程全透明。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将结合日常管理和现场监督情况,对自评分进行核查并形成初审意见。各定点医药机构可在收到初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后,形成复核意见。
四是考核结果重应用。此次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预留款直接挂钩,逾期未参加年度考核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年度工作报告及续签协议文本的,得分为零,定点协议也将终止,并且年度考核预留款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