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丹东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措施的意见
丹东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丹东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全地区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深做实林长制,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织密织牢森林防火网格,强化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夯实保障基础,确保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意见》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原则,持续用力,巩固成果,努力夯实各项保障基础,以林业智慧科技手段为支撑,打好“人防+智防+技防”组合拳,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强硬措施,牢牢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决扛起保卫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
《意见》强调,根据丹东市地形、气候特点,结合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将防火期分为:一般防火期、高火险防火期和敏感防火节点。在不同防火节点,明确林草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各村屯责任任务,细化网格长、网格员主要职责,建立重要设施、重要火源点、重要人群台账,强化隐患排查,形成防火区域防控一张图、一个体系、一本档案,促进各级各类人员全力以赴做好防火工作。通过具体的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实现全地区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