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6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第一部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党组书记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全面统筹谋划巡察整改工作,及时跟进督办,重点难点亲自协调,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7月22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十四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巡察意见反馈后,党组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针对性部署推进下一阶段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全方位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定期对各责任股室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办。2022年7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及有关工作要求,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作动员部署讲话,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全局上下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避免上热中温下冷。2022年8月11日,党组召开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检查,深层次剖析问题原因,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党组根据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及具体措施。同时,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及***问效,防止巡察整改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已制定或完善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互相结合,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党组认真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持之以恒抓整改、促落实、见成效;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和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堵塞制度漏洞、防范管理风险,围绕财政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制度机制,用完善的制度体系提升整改成效,将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财政改革发展实践。
第二部分: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36项问题,通过集中整改,整改完成35项问题,整改完成率97.2%。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整改任务1:对******关于财经工作的***精神学习不及时。
整改落实:一是经梳理自查,2022年以来,党组切实将******关于财经工作的***精神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其中:2022年5月30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精神;2022年9月29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建立并落实学习提醒机制,由专人收集、层级审核党组会议议题资料,确保党组会议能及时传达学习******关于财经工作的***精神。
整改任务2:党组成员未将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以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2022年8月,印发了财政管理相关领域舆情应对处理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局舆情应对处理机制。三是按照最新要求,传达学习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要求,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任务3: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6月,印发了《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要求本局各党支部、各股室(中心)也遵照执行。2022年6月以来,共召开8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佛山市三水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根据年度学习计划,科学规划集中研讨内容,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在分析判断形势、应对发展局面、***发展难题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交流、研讨,有效拓宽学习深度与广度。三是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已规范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共组织召开了11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均安排传达学习*********及***批示精神。四是2022年8月29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学习强国积分评比激励方案》,鼓励学员运用平台开展学习,营造常态化学习氛围。方案印发后,至目前为止,活跃人数增加了23人,日活率提升了26.57%,人均学习积分提高了8.31分。五是2022年6月27日,我局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作意识形态专题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任务4: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不及时。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6月8日,我局已提交相关行业扶持办法(代拟稿)。二是2022年6月,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提速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等方面实施多项举措,对重点项目开启“5+2”收件模式,创新重点项目概算审核联动办理及容缺预审机制,及时调配评审力量,提升财政评审效率,缩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为全区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启动联动办理及容缺预审机制以来,送审的重点项目概算平均用时压缩了约50%。三是扎实做好重点任务督办工作。根据分解上级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局各项重点工作,形成《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2022年股室重点工作计划汇总表》,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具体任务、时间节点等,并按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汇报。同时,动态管理局领导督办事项清单,及时跟进局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完成进度。
整改任务5:统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及时将上级资金有关政策通知单位,密切单位间的业务交流学习,及时掌握单位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需求。对于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单位,由股室人员对应指导各单位向上级申请资金,主动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二是积极指导部门(单位)健全项目常态化储备管理机制,提升储备项目数量和质量,储备项目要尽可能契合上级支持的方向,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提升项目获批率。
整改任务6:支持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一是我局于2018年12月30日和2020年9月17日将相关资金划拨至各镇(街道)财政局,已完成拨付。二是为做好新一轮区镇财政管理体制制定,2021年至2022年我局对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同时加强了相关业务指导与教育培训,新一轮区镇财政管理体制已于今年实施执行。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视程度,对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补助资金进行进一步清理,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提高相关资金拨付时效。
整改任务7:调整预算违反程序。
整改落实:一是经核实,6个项目均没有增加总预算支出,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二是数字财政系统指标分三个层级,分别是财政总指标、股室待分配指标、单位可执行指标,调减的19个项目指标属单位可执行指标,是为锁定单位可执行指标以免收支失衡,财政总指标并未调减,按规定纳入最后一次调整预算方案中调减指标。三是严控支出管理,每月审核单位用款计划。为避免需调减项目在人大过会前被支出,通过收回单位用款计划,控制支出,避免收支失衡。
整改任务8:部分代编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
整改落实:保留安全发展专项资金是考虑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不确定性,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可以及时调动资金进行处理,所以才至2021年12月调减该项指标。未能代编预算资金已于2021年12月收回。
整改任务9: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
整改落实:一是经核实,我局已于2021年12月将防范风险金的存量资金、中央义务教育专户存量资金缴回国库。二是各镇(街道)结余结转资金已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涉及的37个项目资金,已于2021年底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四是对2个街道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结余结转资金已督促完成整改。五是为进一步加快上级资金支出进度,推动上级资金项目尽快落实,从2022年10月起按月通报上级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单位进一步加快上级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上级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任务11: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松懈。
整改落实:一是梳理上级资金使用情况,按“先急后缓”原则,结合我区实际财力情况,制定上级资金支出月度铺排计划。二是为进一步加快上级资金支出进度,推动上级资金项目尽快落实,从2022年10月起按月通报上级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单位进一步加快上级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上级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2022年4月,选取了2个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对被检查单位的区级和上级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支出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经检查,暂未发现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支出进度慢等问题。四是2022年8月,分别对各镇(街道)的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指导,深入了解各镇(街道)的库款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需市层面解决的问题、大额支出等方面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五是国库支付中心于2022年9月14日分两批对区级预算单位及各镇(街道)财务人员进行支付流程及重点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及流程的熟悉度,加深了他们对系统功能的认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任务12: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一是协调确定路灯资产入账问题的解决方案。2022年6月9日,我局和区城管执法局、路灯园林所就路灯资产入账问题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上,我局督促路灯所及时整改,并明确路灯资产入账问题的解决方案。二是对于资产处置,参考市局的规定,在资产处置批复中明确申请部门需在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资产处置工作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并推行资产动态管理,要求单位及时在系统上更新资产动态数据,加强督促,实时跟进未及时完成的资产处置事项。三是为规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参照《佛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前期两次征询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同意,我局于2022年11月15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区直部门进行资产处置提供明确的指引。
整改任务13:对本地区的债券项目申报统筹谋划不足,项目存在“小、散”问题。
整改落实:进一步发挥“三水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全区统筹。一是主动跟进、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2023年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项目资金,主要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文化旅游等领域。二是指导区行业主管部门与各镇街充分沟通衔接,合理统筹全区同类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和申报,增加项目过审率。
整改任务14:申报新增债券项目准备工作不充分,部分储备项目处于前期启动工作阶段,个别项目存在边审报、边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降低了项目的过审率,进而影响上级分配我区专项债劵额度的大小。
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三水区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全流程监督和指导债券推进:对于正办理前期手续的项目,要求概算、预算编制等多项工作同步走,压缩工作时间;对于将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要求做好材料编制工作,避免产生质询和投诉情况,并优先安排挂网;对于正在施工的项目,要求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梳理资金使用计划,紧盯项目关键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等。专班对专项债券项目采取“一对一服务”和“部门联合审批”,合理实行并联审批,加快打通项目建设难点、堵点,推动专项债项目提速建设、尽早达效。二是建立“佛山市三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库”,对区级“准申报”的项目尽早办理入库,并做好债券项目立项、环评、用地指标等各项前期工作,提升债券项目的质量和成熟度,使“准申报”项目尽快变成“准实施”项目,一旦项目申报成功率,即可立即实施推进,债券资金到位后则能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作用。
整改任务15:监督指导财政资金项目入库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一是区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10月12日前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项目修改入库。二是为及早做好做细做实2023年部门预算工作,我局联合区发改局发布《关于提前开展202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的通知》(三发改资函〔2022〕360号),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2022年8月15日前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从已通过必要性论证的谋划项目中筛选下年度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向区发改以及区财政申报入库,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三是引导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日常储备和滚动入库,编制预算项目滚动入库绩效评审审批表,细化申报要求,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不断完善动态入库机制。四是2022年11月8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整改任务16:政府采购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2月17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行为,并组织各股室(中心)进行线上学习。二是成立了区财政局采购小组,由局采购员、办公室负责人、机关纪委负责人、行政事业股负责人、行政事业股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组成。采购小组对我局采购项目全程把关、审核及监督。
整改任务17:对社保基金管理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落实:一是区级相关沉淀资金已于2021年按照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要求划回区级财政国库。二是镇(街道)相关沉淀资金中的大部分资金已于2020年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优先用于保障落实2020年居民养老保险镇街补助上缴任务,剩余部分资金按照原渠道已划回西南街道财政。三是开展谈话提醒和教育,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8月,分管局长对股室负责人开展了谈话提醒,从思想认识、工作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股室负责人也作出书面深刻反思和原因剖析;同时召开股室会议,就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情况通报,提醒教育股室人员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各项资金的***监督,完善清算、汇缴工作,杜绝资金沉淀的问题。四是举一反三,完善社保基金清算工作机制,参照中央补助资金的做法,按照“谁补助谁清算”的原则,由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区医保局组织对区镇机关养老缺口财政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保基金进行清算,多次发函督促镇(街道)及时做好资金清算、汇缴工作,确保社保基金保障到位。五是研究调整我区社保基金财政补助清缴方式。为维持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兜牢民生底线,我局联合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研究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的清缴方式由原来的“年度清算、一次收缴”调整为“按季度预扣、年度清算”,通过财政扣缴等方式压实镇街补助责任,力争财政资金保障到位。
整改任务18: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6月,开展了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抽查了7家代理记账机构,总体情况良好。同时,及时跟进检查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资料台账。二是2022年7月,书面通知在册代理记账机构将行政许可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三是2022年6月,发函区市监局,掌握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的企业名单,电话沟通有关企业,宣讲政策,引导企业及时办证。截至目前,今年新增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企业15户,3户分公司备案。
整改任务19: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不规范。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9月2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根据区市监局2022年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我局确定了2022年度抽取10%的代理记账机构,列为今年的检查范围。2022年我区代理记账机构共67家,现已完成7家的检查工作。以后年度,我局将每年根据上级安排和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检查比例,并纳入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三是我局印发2022年年度检查通知时,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设置了检查组架构,检查成员均持有执法证,并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四是为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力量,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我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13名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2022年8月,参加考试的13名干部均顺利通过执法证考试并已完成执法证申领手续。五是已按照区市监局的要求,在规定平台上完成相关的数据录入和公示。
整改任务20:勇于担当和主动干事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一是办公室加强了文件退件的管理,增加OA中股室退件经股室负责人确定的环节:需要退件时,股室的负责人之间先及时沟通,意见一致后,再由办公室重新分派,减少和避免反复退件;意见不一致时,及时知会办公室协调处理。二是对于职能交叉、需要多股室合作办理的重要紧急件,办公室提前介入,协调股室先在粤政易或者纸质办理,确保收到OA来件时可及时处理,提升办件效率。三是通过《本年办文超期统计表》和《办文期限即将超时或已超时文件表》,每日通报文件及时办理的情况,督促各股室及时跟进办理。四是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办公室安排专人日常查件、督办;上级重点工作任务由政策法规股专门***督办。五是经统计,从3月初到10月月底,我局OA超期办件占总办件的百分比下降了8%。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任务21:党组会议流程不严谨。
整改落实:从2022年3月起,已严格执行《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
整改任务22: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7月17日,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联合召开股务会议,就巡察反馈问题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教育指导,推动会议记录规范化。二是2022年以来,我局党组会议纪要和局办公会议纪要对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情况和讨论的经过进行详细记录,并如实反映“一把手”末位表态情况。三是2022年8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要求。四是2022年9月27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动态更新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同时废止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办公会议制度》(三财办〔2016〕11号)。
整改任务23:未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不到位。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8月25日,机关党委召集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会议上详细解读了《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强调各支部要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2022年9月1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区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三是2022年9月3日,印发了《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为我局推动“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化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党组、各支部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
整改任务24: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9月3日,印发了《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其他成员需承当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2022年以来,党组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先后组织召开11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工作,确保每月研究部署、***推进。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党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和讨论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推动。
整改任务2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8月25日,机关党委召集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会议上详细解读了《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基本内容,以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发展党员等党务知识,强调各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二是2022年9月7日,机关党委组织各在职党支部进行了台账交叉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支部及时改进。今后,我机关党委将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台账登记等党内组织生活7项制度刚性要求的落实。
整改任务2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8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对《***章程》等党内制度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工作流程及要求。二是2022年以来,党组先后组织召开11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其中听取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切实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机关党委已制定并向各在职党支部发放《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建立一人一档,全程实时记录发展党员各阶段情况,确保严格按照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四是2022年8月25日,机关党委召集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会议上详细解读了《佛山市三水区直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基本内容,以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发展党员等党务知识,强调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五是2022年9月7日,机关党委组织各在职党支部进行了台账交叉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支部及时改进。今后,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对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发展党员等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机关党委具体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规定发展党员。
整改任务27:未严格按规定开展晋升工作。
整改落实:安排有多年人事工作经历的“老人事”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对人事干部进行传、帮、带,帮助人事干部更快成长,使本局人事工作有效延续;同时,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批评教育,要求人事干部加强学习相关的制度,熟悉掌握选人用人的制度规定和程序规范,加强复核,细致开展人事管理工作。一是2022年5月19日,我局人事分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三水区组织系统工作会议专题业务培训,学习了基层党建、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人才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等内容。二是2022年8-10月,我局派出一名人事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专项检查。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人事干部的档案审核水平。三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我局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梳理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非区管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工作规程》《职务任免需要提交给区委编办的材料》等,形成工作指引。四是对在编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一次专项自查,主要针对干部三龄一历的核定、材料是否齐全、归档是否规范等,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整改任务28:未严格按提拔晋升干部规定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
整改落实:根据《三水区关于选拔任用干部中听取党支部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从2022年5月起,我局所有干部提拔均按照要求征求了党支部意见,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干部作用。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提拔晋升干部时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干部作用。
整改任务29:未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制度。
整改落实:一是经后续再次查找,已找到2020年7月相关同志职级晋升中征求纪检、卫健部门的意见复函。二是安排有多年人事工作经历的“老人事”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对人事干部进行传、帮、带,帮助人事干部更快成长,使本局人事工作有效延续;同时,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批评教育,要求人事干部加强学习相关的制度,熟悉掌握选人用人的制度规定和程序规范,加强复核,细致开展人事管理工作。2022年5月19日,我局人事分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三水区组织系统工作会议专题业务培训,学习了基层党建、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人才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等内容。2022年8-10月,我局派出一名人事干部参加了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专项检查。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人事干部的档案审核水平。
整改任务30: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已与所有编外人员签订合同,并建立编外人员台账,加强日常管理。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教育、对人事工作的监督、对编外人员的管理。
整改问题31: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一是举办“聚财青智慧 立时代潮头 争当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青年辩论赛,全局40余名青年干部组成8支队伍进行了初赛、半决赛、决赛三轮激辩,有效激励财政青年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用实干担当擦亮青春底色。二是组织年轻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录制“微课堂”视频,讲解业务知识,分享工作经验,强健年轻干部“先锋队”作用,带动整个队伍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抓好年轻干部的日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针对性做好教育引导。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将“好”等次名额适当向年轻干部倾斜,充分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五是合理安排年轻干部跟班学习及岗位轮换,助力年轻干部更好成长成才。2022年以来,进行了3轮岗位调整,对11名财政干部进行了轮换,其中5人为35岁以下。六是树牢“年轻化、优质化”的选人用人导向,定期对局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梳理,科学拟定下阶段人事调整及干部提拔计划,提拔任用名额优先考虑年轻干部,给予年轻干部更大的晋升空间。2022年以来,提拔任用副股级以上干部2人,其中1人为35岁以下。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干部任用机制,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提拔力度。
整改任务32: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7月26日,已要求两位当事人补充情况说明,并进行了谈话教育。二是2022年9月8日,全面梳理本单位应纳入登记备案人员名单,逐一核查是否存在漏登记报备情况。通过移民局小程序,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排查。三是我局在2019年6月出台了《三水区财政局股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2021年4月出台的《三水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规程》。自2020年1月16日起,我局未有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
整改问题33:干部档案审核认定不够严格、材料归档不够及时、材料制作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一是组织人事干部系统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并配合区委组织部专项检查工作,对我局所有人事档案逐一检查,整理出问题清单,逐一对应整改,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在接收之日起1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2个月内整理归档。二是学历存疑人员已全部补充提供学籍材料,我局对学籍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定。三是开展了自查,严格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填写规范、手续完备,重点自查晋升考察报告、《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采集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新进人员审批表》,对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印章、审批意见、复制确认签名进行查缺补漏及复核修正。
整改任务34: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落实: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通过参加区财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等重要会议,督促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一月三问”工作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区财政局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指导区财政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划性和协同性。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指挥棒,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每月至少召开1次廉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一体推进“三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谈心谈话融入工作日常,及时对财政干部职工身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充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形成震慑。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到邓培故居、市纪法律教育基地、市家教家风实践基地等地参观学习,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抓深抓实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出现。围绕工程造价服务招标代理、干部因私出国(境)、干部选拔任用、疫情防控、安全工作、暴雨预防、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等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和干部廉洁“两个安全”。不定时、不定期到各股室(中心)开展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监督检查,让工作人员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
整改任务35: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全面、不到位。
整改落实:一是我局已将十三届区委巡视发现的九个方面、28个具体共性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和自查自纠,形成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承办股室,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同时,我局将结合此次巡察整改,进一步深化共性问题整改,并完善整改台账,强化整改结果应用。二是2022年7月22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三是2022年9月27日,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动态更新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同时废止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办公会议制度》(三财办〔2016〕11号)。四是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目前已印发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
整改问题36: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一是已修订区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管理办法,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并于2022年9月21日将有关请示上报区政府审议,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区政府联系对接,尽快出台该管理办法。二是已将白坭特色小镇专项资金经费收回统筹。三是2022年9月底发文加强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与镇街对账机制,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1项,其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整改任务10:非税收入追缴不及时。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3月16日,我局与税务部门召开碰头会,就追缴事宜进行探讨。会后,我局于2022年4月7日、11日分别通过三水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佛山三水政务短信服务平台向所属期2018至2020年的欠缴企业发送短信进行催缴。二是2022年7月底,我局与广东业邦律师事务所对追缴事宜进行研讨,并委托该律所对欠缴企业进行电话催缴。经电话催缴,有13家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会尽快补缴欠缴资金。三是2022年8月10日,制定了追缴方案,对欠缴企业进行分门别类,明确追缴方法和追缴重点。四是经短信催缴和电话催缴,截至目前追缴入库5户。
下一步工作计划:继续加大催缴力度,对欠缴企业进行法律诉讼追缴,督促欠缴企业尽快补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165475;邮政信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号(三水区财政局办公室收);电子邮箱:czj@ss.gov.cn。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