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抓好三项措施加强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目前,全市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7个,人口约1.7万人,登记注册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四大类约400多家。市民宗局通过抓好完善清真食品监管机制、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和加强清真食品社会监督三项措施,确保了全市清真食品安全。
一是完善清真食品监管机制。成立了助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锦州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关,按照《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辽宁省
三是加强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发挥少数民族社团作用,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氛围;编制并公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标准、办理时限和流程;设立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受理清真食品问题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
(锦州市民宗局 王英)
上一条:锦州市坚持建设与创新结合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下一条:锦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传达部署“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市场主体年”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