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四轮齐驱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南宁市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大举措积极落实国家政策,聚焦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开动“发动机”,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2020年以来,市财政累计统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4732万元用于补贴稻谷生产销售,解决“卖粮难”问题,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增强农民种粮意愿,稳定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二、保障“储备库”,建设粮食储备应急能力
2020年以来,市财政筹措粮食储备保障相关资金4710万元,其中:粮食风险基金4120万元、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专项资金590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支出,以及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建设,助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粮食安全应急体系。
三、丰富“菜篮子”,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2020年以来,市财政筹措粮食优产相关资金2316万元,切实保障了市民的“菜篮子”优质安全充实。其中:优质大米产业链建设及种业提升工程项目资金435万元;优质种业提升工程及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资金110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资金共781万元。
四、筑牢“压舱石”,巩固粮食生产能力
2020年以来,市财政筹措各级财政资金10.3亿元,用于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一是统筹资金4.386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生产设施基础能力。二是统筹资金5.56亿元落实农业保护及农机补贴政策,确保耕地生产及机械化能力。三是统筹资金0.35亿元支持重大病虫害防控,保障粮食健康生产能力。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加大粮安工程建设力度,积极落实粮食安全政策,统筹整合各类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积极维护粮食安全,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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