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教育系统成立首届家长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尊重教师、尊重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推动建立和谐的“家庭学校社会”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各校、各园推荐和审核,成立站前区首届家长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与人员组成
站前区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2人。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连任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工作职责
1.根据《站前区家长委员会章程》,行使好各项职权,协助教文旅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区属各校的管理和发展出谋划策,群策群力,想办法,出主意。
2.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把教文旅局和学校的计划、目标和做法传达给家长,把家长的意见要求反馈给教文旅局和学校,让家长最大限度的理解、支持教文旅局和学校开展的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各项工作。
3.利用家长的个人资源和社会影响,为站前区教育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站前区教育发展。
4.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及时对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和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带头普及和宣传科学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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