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2022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和评估监督职责,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5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财监发[2022]89号)要求,我县对官垱镇初级中学、官垱镇官垱小学、残疾人联合会、应急管理局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会计信息工作整体良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本次检查我县共检查4家单位,其中两家教育单位,两家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227.12万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基础不规范。如账簿启用表不规范,无单位公章,无经手人签章,账簿封面印章不全,会计账簿未进行装订,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落款无单位负责人、编制人等基本会计要素.
2.内控制度管理执行不严。如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不完整2.96万元、报销不及时0.67万元。
3.财务处理不规范。如调账随意性174.07万元。
4.物资管理不规范。如应急局在对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上存在多头共管,台账明细不精准。
5.账户的管理不严谨。如应急局单位工会账户一直在用原安监局专户,现安监已撤销合并至现在应急局,未及时清理变更或到县财政局国库进行报备。
6.托辅费管理不规范。官垱小学2021年托辅费49.42万元实行独立核算,未纳入单位财务大账。
二、督办整改
我县组织专班进行了复审检查,最终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对四家单位的整改上报佐证资料进行了审核,对整改不彻底的或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督促其单位进行了内控制度的规范处理。纠正违规问题177.03万元,对无法纠正的50.09万元已责成相关单位在2022年已进行规范,即对于托辅费的管理已纳入单位财务统一进行核算;对报销不及时的已进行了提醒。同时对各单位下达了处理决定四份。
三、建议
一是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推进会计诚信建设。
二是以检查促成效,主要对被检查行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检查、分析,能确保国家财税政策有效执行,从而使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更加富有成效,促进我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检查与宣传并举、处罚与教育并举、规范与疏导并举,发挥会计和评估信息监督检查的威慑作用。
沙洋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