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认定为南宁市总部企业的公示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3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并经有关部门审定,拟认定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南宁市总部企业(现有职能型投资性公司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24日至8月3日),如对上述总部企业认定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至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南宁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方式:周乐蓉 电话:5849829
邮箱:abc5849829@163.com
南宁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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