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切实保障
“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以来,开江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同步推进其他自建房、房改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对象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及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统筹调度,明确排查范围、整治内容、整治重点,以及整治措施,要求全覆盖、地毯式开展排查,针对排查风险逐一评估。
(二)强化力量、优化结构。为强化技术指导力量,成立开江县住建局具有房屋结构方面的工作人员和两家监理公司的专业人员共计50余人的技术指导组,下沉一线,对13个乡镇(街道)初排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技术指导和初评,并提出整改方案以及处理措施。
(三)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坚持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同向发力,深入开展事故案例和安全常识宣传引导,切实提升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自主排查、主动整改、规范使用”的房屋安全意识。编制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库和安全鉴定告知单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册下发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下步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分类整改,精准销号。对鉴定存在隐患的房屋,实行“一户一策”“一栋一策”,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做到应改尽改、应搬尽搬、应拆尽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及时撤离人员。对确无其他住房且生活困难的C、D级危房住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措施,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方式,帮助其解决基本住房安全。对一户多房的存在安全隐患房屋采取撤离人员,设置警戒线等方式,实施封闭管理。
(五)健全机制、长治长效。严格审批机制,将房屋安全和装修安全作为自建房从事经营行为的前置审批条件。完善体检机制,对生命周期衰退的房屋,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健全监管机制,对新建房屋,规范建设程序,严厉打击擅自加层等违法行为,确保新生违建“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