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殡葬服务机构
祭扫服务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 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1号)和《河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金城江区所有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正常的遗体火化业务除外),待疫情解除后,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二、倡导广大群众通过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足不出户的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减少实地祭扫人数,降低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对殡葬服务机构以外的祭扫活动(包括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等),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每个祭扫队伍不超过10人),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违规用火、烧纸焚香、燃放鞭炮,营造平安、环保、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
四、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要告知劝导在外亲属(含自治区外、境外人员)清明节期间暂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
面对疫情,保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家庭、对社会的最大负责,就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请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特此通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