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水利局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局《关于印发崇左市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崇督考局发〔2022〕7号)的要求,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市水利局负责整改共1条。针对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自查梳理,分析原因,结合水利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部分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思路,推动崇左水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二、整改内容
第92条意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投入。通过争取上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府债券等方式,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水源保护工程,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推进一批城镇扩网工程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年底前完成一批农村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辜丹、农桂贤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建管监督科、水政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长期坚持
(二)加大对中型灌区投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进扶绥县新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指导县级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广西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储备库。提升灌区灌溉能力,保障粮食生产能力。
责任领导:辜丹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建管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在建工程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上级要求的投资目标任务,申报项目储备库按自治区的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年底前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农田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相统一,使全域水更清、利用更有效,进一步提升农村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河流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黄方志、农桂贤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工管站、水保监测分站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上级要求的投资目标任务,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整改工作领导,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负责把整改措施分解细化到具体站、股,并落实责任人,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责任领导、责任科站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整改。
(二)强化监督指导,取得实效。结合2022年水利监督指导计划,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及时通报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确保整改工作不缩水、不松懈、不走样,真正取得实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纳入项目申报范围、不断加强运行维护,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