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出炉
6月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南宁市良庆区等269个地区(单位)为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河池市有25个地区(单位)获此命名,命名有效期为5年。
本次获得此命名的25家示范单位涵盖示范县(区)、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学校和单位。其中,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等3个乡镇为示范乡镇(街道);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个单位为示范机关;金城江区五圩镇三境村等3个村为示范村;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古江社区为示范社区;金城江区第五初级中学等5个学校为示范学校;天峨县林朵林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