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1年12月份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公示
根据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宁明县公证处申请2021年12月份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符合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条件人数2人,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现拟给予宁明县公证处核拨2021年12月份就业见习补贴,补贴金额共计叁仟元整(3000元)。
现予公示,公示七天(2022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2021年12月份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