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环保局开展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杜绝环境违法事件发生,陵川县环保局决定于2012年4月至5月,在全县开展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涉及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全面排查各类企业。对各类排污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全面检查环评审批情况、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排污许可情况、排污申报及排污收费缴纳情况、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联网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置暗管和旁路,是否存在有害于环境安全的排污隐患。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施严格的经济与行政处罚措施;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或投运的,一律停建、停产;对违法试生产和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责令其停止生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超总量排污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经限期治理仍无法稳定达标的,一律由县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对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施,一律强制淘汰取缔;对私设暗管偷排和故意停用污染防治设施恶意偷排的,一律由县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治理,并实施高限处罚,重新核定补缴排污费;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所有污染源排污口的监管力度,实行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控相结合,实现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全天候24小时自动监控,发现超标排污、环保设施不运行的情况,要及时报警处置。对监督性监测数据超标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