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2015年全省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5月27日,记者从全市2015年招生考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高考政策已经出台,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高考加分项目“瘦身”。
今年全省高考报名人数为342278人,比去年增加了635人。目前今年全省高考招生计划还未下达,预计与去年持平。
就我市而言,今年全市共有11048名考生报名,同去年相比增加了92人。其中,文史类考生4226人,理工类考生5168人,艺术类考生1471人,体育类考生183人。全市共设5个考区、5个考点、374个考场。今年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8日两天,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外语加试听力,但不计入总分。总分值仍然为750分。
今年,我省高考继续推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除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和免费医学定向生等以外,所有录取批次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进一步优化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办法,改革院校征集志愿办法,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院校录取率;所有招生院校在全省招生工作统一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实行考生档案无纸化管理,招生院校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新生电子档案。
与此同时,今年我省高考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积极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断完善适合我省高职院校招生培养实际的多元评价、多元录取办法。继续落实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省户籍)参加我省高考的配套政策,确保符合政策参加我省高考的随迁子女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今年高考变化最大的是对加分项目进行了取消和规范。仅保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除此之外,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以下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6.取消省内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我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类考生等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第1项中“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套路)、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经体育部门资格审查并参加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统一测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可按规定加分投档,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第2、3、4项中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可按规定加分投档,具体为:2015年加5分,2016年加4分,2017年加3分。
另外,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条件年龄放宽为17周岁~20周岁,在此年龄段可招收往届生。
今年高考的体育类专业测试、艺术类专业测试、体检、政审、考场编排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刘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