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5月11日下午,应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会议室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杰,副主任周世龙、张富娥、王瑞、唐奎、常天福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唐学仕,县法院院长高宇、检察院检察长乔振文,政府办、人事局、司法局、环保局、安监局领导,金城镇、南河种镇、镇子梁、大临河、杏寨乡人大主席参加会议。副主任常天福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了召开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一些有关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议程;通过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领导组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听取了关于罢免刘展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情况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受兰成国县长的委托,唐学仕宣读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任免职议案。会议表决任命段树瑞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王与智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段树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门学永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窦海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杰主任向段树瑞、王与智颁发了任命书。(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