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盾街南侧地块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郊区新旺乡红旗村、永宁村、解放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红旗村、永宁村、解放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
二、征收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办公室
委托征收人:新旺乡人民政府
三、金盾街南侧地块征收四至范围:该地块东邻友谊南街及人民广播电台用地;南邻规划路;西、北邻现状住宅小区。
四、项目征收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2月21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六、“城中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并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后,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于2011年12月21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村委会或现场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搬迁。如发生延期搬迁者费用由被搬迁者自行承担。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地征收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