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问题(D2SX2021
杏花岭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
问题(D2SX202****70002)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整改督办组:
2021年4月28日,收到转办问题(D2SX202****70002)整改督办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责成涧河街办、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涧河街道晋安北院小区B1号楼北侧,原先是一片公共绿地,现被客都超市的仓库还有一驾校非法占用,驾校练车时扬尘污染,2018年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后,回复称是要拆除该拆除,但至今未拆除,市民要求将绿地恢复。
调查情况
4月28日16:00,涧河街道办事处分管环保工作副主任李永杰;区交通局副局长侯晓燕、所长李斌;4月29日9:50,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武贵峰总园艺师、办公室主任王鹏宇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B1号楼北侧区域原为晋安北院老旧宿舍,非公共绿地。
该处的客都超市仓库,在D2SX202****00033问题整改中,该超市临时搭建的仓库已彻底进行拆除,拆除垃圾及周边杂物已清理,裸露地面进行绿网苫盖。
该处的驾校为张以兵于2018年9月27日租赁A4#楼南侧空地作为宏远驾校练车场地,租赁期限为三年,练车场西侧紧邻原客都超市仓库。该驾校没有经营许可证,现场也未发现有教练车及学员,经核实已废弃。场地内原练车区域为水泥硬化地面,其它区域为裸露地面、易起尘。
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主体责任: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站长孙毅;
监管责任:杏花岭区交通局局长杨根武、城管局局长辛春刚;
属地责任:涧河街道办事处书记郭峰。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将原驾校场地内的彩钢板房屋拆除清运,并将裸露地面用绿网进行苫盖,防止扬尘问题。
2.要求张以兵不得在此无证经营驾驶员培训业务,同时责成属地街办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截至5月1日,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二)信息公开情况
按要求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超市进行严格监督,要求其按照市场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经营;依托街巷长和社区网格加强管理,对无证经营问题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努力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
联系人:李永杰 184****3549
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