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前,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自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改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逐步得到缓解,医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从坚持医改、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一直把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各项医改工作的稳步实施;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完善,新农合筹资标准不断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连续8年实现100%,筹资标准由最初的30元提高到目前的480元,政府补助达到380元。此项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受益人次达305万人次,补偿总金额达6.9亿元。新农合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格局。突出基层基础,推进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建立起以城市大医院为依托、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镇建设一所政府创办的公益性卫生院,到今年年底50%的镇卫生院将达到标准化建设目标。完成新改扩建镇卫生院2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以宜居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村延伸,新建村卫生室310个,完成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公办村卫生室的目标,基层医疗机构面貌得到彻底改观。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和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每个村卫生室配备1-2名村医,全市共选聘村医513名,新选聘上岗的村医全部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采购机制实施意见》,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绝大多数药品价格在中标价基础上下调10%-20%,减轻了患者负担;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形成;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开启了智慧医疗新时代。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