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二、受理单位
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
2.《***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人事档案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党员材料齐全,且无法在单位或居住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
六、申请材料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转入的,另需提供纸质介绍信。)
七、办事流程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0-5310455,
监督电话0530-12333。
十一、办理地点
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人社服务大厅二楼10号窗口。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